近日,山东能源监管办印发《关于修订<山东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对原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和调整,新版规则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新版规则中,将统调自备电厂和储能设施纳入市场主体范围,修订了有偿调峰调用原则,设定了储能设施参与市场的门槛条件,增加统调自备电厂和储能设施有偿调峰交易和有偿调峰补偿费用及分摊计算规定和公式等内容。
此次修订进一步完善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行规则,推动更多主体参与提供辅助服务,为电力系统提供了更多的调节能力,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继续推进电力市场建设,促进风电、光伏发电、核电等清洁能源消纳,为山东经济持续平稳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经济的电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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