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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加强风电施工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1-03-13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各设区市发改委,省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电力企业:
        近期,国内风电施工领域连续发生多起事故,风电施工安全形势严峻。从我办施工安全执法检查情况看,部分风电建设项目存在盲目抢工期、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缺失等问题隐患。为加强风电施工安全风险防控,防范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电力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严防事故发生。建设单位要加强电力建设项目全过程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关系,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首位。施工单位要落实现场施工安全措施,对于技术难度高、安全风险大的重要施工项目,现场负责人要亲自过问、靠前指挥,确保安全管理相关要求落到实处。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加强人员、特种设备审查和施工方案审核,完善吊装、交叉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的旁站监督机制。
        二、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管控。加强对施工现场全过程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杆塔组立、风机吊装等具有较大风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完善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坚决防范高坠、坍塌、触电等事故发生。加强外包队伍安全管理,严防施工队伍私自入场施工,坚决杜绝施工项目不顾安全风险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的施工行为。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发现重大险情及时采取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防范措施。
        三、全面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工作。风电建设单位要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和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治安全隐患。省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各风电建设项目全面排查基础上,对存在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的项目逐一实施复查;对隐患整改落实不力的项目,要进行督查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各设区市电力管理部门要强化对本区域内风电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严禁超能力、超强度施工作业。
        我办近期将对部分风电建设项目进行现场督查,对督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将采取行政处罚、停工整顿等措施,坚决防范电力事故发生。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

抄送:江苏省能源局。


原文链接:http://jsb.nea.gov.cn/news/2020-11/20201161814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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