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处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提升群众满意率,按照《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国能监管[2017]25号)、《东北能源监管局投诉举报处理规定》(东北监能稽查[2019]47号)等规定,东北能源监管局结合投诉举报工作实际,近期制定了《东北能源监管局投诉举报处理内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明确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遵循“统一受理、分工协作、职责明确、限时办结”的原则,局内各部门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稽查处负责受理、分理及办理接收的投诉举报及咨询等事项,重大事项及时向分管局领导报告。局其他部门按照监管职责负责办理或协助办理投诉举报及咨询等事项。《规定》同时明确了投诉举报办理时限和办结存档等要求,特别要求对投诉人不满意的处理结果进行分类处理,同时对投诉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全力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撰稿人:刘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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