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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能源监管办2021年第一季度12398热线受理处理情况分析

时间:2021-05-11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

  2021年1-3月,国家能源局12398热线共收到福建能源监管办所管辖区域内有效信息共768件,同比增长66.2%。其中,投诉举报事项15件,同比减少31.8%;咨询事项671件,同比增长53.5%;其他事项82件,同比增长116%。本月投诉举报件、咨询件、其他件已全部办结,办理时限均符合规定要求。

  一、投诉举报及咨询、其他事项来源情况

  768件有效信息中,12398能源监管热线电话744件,占96.9%;电子邮件22件,占2.8%;其他2件,占0.3%。

  二、投诉举报及咨询、其他事项地域分布情况

  768件有效信息事项按地域分布,泉州地区232件,福州地区144件,莆田地区87件,漳州地区69件,厦门地区67件,宁德地区52件,南平地区50件,龙岩地区37件,三明地区30件。

  

  

  15件投诉举报事项(其中属实2件)按地域分布,福州地区3件,泉州地区3件,莆田地区3件,漳州地区2件,南平地区2件,三明地区1件,宁德地区1件。以上投诉举报事项已全部办结。

  

  三、投诉举报及咨询、其他事项按业务分类情况

  768件有效信息按事项类别划分,供电服务467件,占60.81%;电力安全58件,占7.55%;市场准入39件,占5.08%;成本价格与收费4件,占0.52%;非电能源44件,占5.73%;其它事项156件,占20.31%。

  

  四、投诉举报及咨询、其他事项特点分析

  本季度12398能源监管热线收到的投诉举报及咨询、其他事项主要集中反映在以下方面:

  (一)供电服务方面。一是供电企业个别工作人员对抄表收费相关规范执行落实不到位;二是因供电企业方面原因造成用户家中电器损坏,采购新电器和配件耗时较长;三是个别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补贴结算不到位;四是供电企业个别工作人员向用户回复时,因表述不严谨、内容不完整造成用户误解;五是个别新建住宅小区配电房达不到验收标准且未整改,供电企业无法给予送电;六是个别供电企业未征得用户同意,在用户不知情的前提下擅自升级“智能交费”服务。

  (二)电力安全方面。一是个别用户反映电力设施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足,认为存在安全隐患;二是个别用户反映供电设施维护不到位,认为存在安全隐患;三是个别用户反映电力线路绝缘皮脱落,认为存在安全隐患。

  (三)市场准入方面。主要反映个别企业误用员工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以及咨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资质注销等问题。

  (四)非电能源方面。主要是反映燃气故障、收费不合理等问题。

  (五)其它方面。主要是反映经济赔偿、劳务纠纷、窃电行为、青苗赔偿等不属于能源监管职责范畴的问题。

  
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原文链接:http://fjb.nea.gov.cn/news_view.aspx?id=3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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