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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1年第一季度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情况通报

时间:2021-05-27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电力安全监管部门,   

  全省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河南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质量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质量监督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新增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情况

  2021年一季度,电力质监机构新办理工程项目质监注册41项,其中电源工程13项,电网工程28项。

  二、全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开展情况

  2020年一季度,各电力质监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的一定规模以上电力建设工程项目153项,共发现各类问题4820个。其中检查电源项目78项,存在问题3851个,占比79.9%;电网项目75项,存在问题969个,占比20.1%。具体情况见下表:

   

   

   

      (一)电源工程

  序号

  电源类型

  监检 次数

  质量行为问题

  实体质量问题

  问题

  合计

  1

  火力发电

  8

  98

  336

  434

  2

  生物质发电

  13

  269

  500

  769

  3

  风力发电

  56

  840

  1762

  2602

  4

  光伏发电

  1

  17

  29

  46

  5

  余热发电(燃气)

  0

  0

  0

  0

  6

  其它

  0

  0

  0

  0

  合计

  78

  1224

  2627

  3851

   

  (二)电网工程

  序号

  电网类型

  监检 次数

  质量行为问题

  实体质量问题

  问题

  合计

  1

  220kV及以上工程

  29

  233

  204

  437

  2

  110kV及以下工程

  46

  323

  209

  532

  合计

  75

  566

  413

  969

   

  三、重要工作动态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管,保证电力工程质量,3月5日下午,河南能源监管办与可再生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就在豫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沟通交流。会议就派出机构与质监机构信息沟通、强化质监责任落实、抽水蓄能及新能源项目质监等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对下一步理顺在豫质监工作机制,加强在豫质量监督力量等工作进行深入探讨。河南能源监管办对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督工作提出要求和建议:一是积极做好与河南省电力质监中心站业务过渡衔接,理顺完善工作机制,为河南新能源建设和发展服好务。二是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对质监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反馈,建立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协调联动,确保建设项目管理更加安全规范有序。三是强化质量监督过程管理,督促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严格落实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四是积极探索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创新,既为监管机构做好技术支持,也更便捷服务企业。

  四、 质量监检过程中的典型案例

  (一)西峡宝能新能源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部分检查记录不全。质量监督过程中未提供锅炉密相区渗透检查记录,不符合《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2部分 锅炉机组》DL 5190.2-2019 5.9.5的要求。(实体质量)

  (二)郑州望东220千伏变电站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不规范。经抽查项目钢结构防火涂料局部厚度不足、碰损、脱落,不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2020  第13.4.3、13.4.6条的规定。(实体质量)

  (三)周口安钢220千伏变电站电缆线路施工不规范。经查该项目电缆沟防火墙未安装,两侧电缆未涂防火涂料,不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18  8.0.2的要求。(实体质量)

  (四)柘城县风尚发电有限公司50MW风电项目接地装置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经查该项目电抗器接地只采用单接地,不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 3.3.5的要求。(实体质量)

  (五)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风机电气装置施工不规范。该项目部分风机底舱内电缆屏蔽层接地不规范(使用多股编织并丢失),不符合GB 50169-201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4.2.9的要求。(实体质量)。

  (六)国电投南山风电项目设备安装不规范。经查该项目35千伏刀闸操作箱、操作杆没有接地,不符合GB50147-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第8.3.1条的要求。(实体质量)

  五、监管要求

  (一)做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抓好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工作,意义特别重大、责任特别重大,各单位要清醒认识电力建设工程安全形势的复杂性,认真分析研判,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和质量责任落实,认真开展自查检查,落实工程质量管控措施,坚决遏制电力建设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二)强化施工现场安全和质量管控。各电力建设单位要合理安排工期,杜绝抢工期现象发生。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和质量管控,优化施工作业方案,特别要加强隧洞基坑开挖、施工起重机械和脚手架使用、高大模板施工、高处作业等高风险作业质量管控。要加强外包单位安全管理,重点抓好外包队伍、临时用工人员的准入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审查外包单位资质,严禁无资质或资质不符的队伍和人员进场。

  (三)加强属地监督管理。各市县电力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督促有关电力企业制定并严格执行复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施工起重机械和脚手架使用、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确保作业现场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坚决杜绝抢工期、赶进度和各类违章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和质量隐患或整改不到位的电力建设工程,依法采取停工措施。

  (四)加强信息沟通。各质监中心站要积极协调解决质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现重大质量隐患及时反馈,确保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可控在控。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21年5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henb.nea.gov.cn/adminContent/initViewContent.do?pk=C303885A01D2C5E9E050A8C0330003F0&columnId=Col_jg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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