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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能源监管办召开2021年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综合监管工作启动会

时间:2021-05-31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2021年监管工作部署要求,持续优化江苏用电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和用电企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江苏能源监管办会同江苏省能源局于5月28日在南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启动2021年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综合监管工作,江苏能源监管办专员宋宏坤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宣贯了2021年国家能源局《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综合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通报了2020年度提升江苏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综合监管情况和2020年度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南京、苏州、姜堰3家供电公司结合本企业情况就提升“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等工作做了经验交流。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负责同志就做好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工作作了发言。 
        江苏能源监管办宋宏坤专员充分肯定了江苏提升“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工作取得的成效,他指出,过去的一年,全省各级供电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省政府关于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主动对标北京、上海先进水平,高质量推动“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工作,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电、用电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他强调,要准确把握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工作新形势、新任务,主动对标先进,正确认识差距和不足,切实增强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的责任感、紧迫感,确保此次综合监管取得实效。
        一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要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各项要求,对标北京、上海先进水平,聚焦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二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自查。要认真对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开展自查,结合此次会议通报问题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三要统筹推进,积极配合监管。要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工作任务台账》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要求,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报送有关情况;要认真做好迎检工作,客观、真实反映供电服务中存在问题,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四要加强宣传,接受群众监督。要及时总结创新举措,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工作进展及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参与作用,通过12398能源监管热线、95598热供电服务热线以及地方政府热线平台,倾听群众诉求、接受群众评判。
        江苏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各设区市发改委,各市、县供电公司,有关增量配电网企业近1000人参加视频会。  
   
原文链接:http://jsb.nea.gov.cn/news/2021-5/20215301553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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