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以来,东北电网用电负荷持续攀升,受电煤价格高位运行、火电机组集中临检等因素影响,电力供应吃紧。东北能源监管局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协同三省一区人民政府和电力企业,确保了能源供给、东北电网稳定运行和电力稳定供应。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迎峰度夏期间电煤供应情况和电力供需形势预测工作的通知》,建立报送机制,按日统计全网电煤供应、检修停机和尖峰受阻情况,加强对电力供需形势的分析预测和风险研判工作。
二是要求电网公司针对电煤情况开展监测分析,加强负荷预测和电网运行管控分析,发现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我局汇报。要求发电企业加强电煤购、运、储和信息报送工作,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发电保供主体责任。
三是统筹全网一盘棋,坚持全网统一电力平衡,最大限度发挥省间支援能力,省间互济电量接近20亿千瓦时。协调俄罗斯、朝鲜电力调度机构,黑河直流全天75万千瓦满功率运行,中朝界河水电厂增送电力56万千瓦。
四是要求充分发挥《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中旋转备用市场考核激励机制,利用《东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东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等机制,促进火电机组顶峰能力提升。同时,督促火电企业加强燃料及机组管理,加快临检机组抢修进度,紧急启动临检机组230万千瓦。
五是针对大唐吉林公司提出的电煤短缺问题,立即与东北各省级电网、发电公司及有关独立发电企业沟通,了解东北区域迎峰度夏期间电煤供应相关情况,分析东北区域电煤短缺原因,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报国家能源局。
六是为严防“拉闸限电”,积极与地方价格、能源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开展消费侧创新,促成辽宁晚尖峰300万千瓦高耗能负荷错峰启动。7月19日辽宁省出台《关于调整辽宁省内电熔镁企业用电峰谷分时时段的通知》(辽发改价格﹝2021﹞255号),将电熔镁企业现行21:00-22:00的平价时段,与7:30-8:30的峰价时段进行置换,有效引导辽宁地区247户电熔镁企业错开晚高峰用电,切实削减电网高峰负荷,为企业良好发展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了政策支撑,有效弥补了电力缺口,避免企业因电力紧缺遭受经济损失。
七是第一时间形成书面报告,将电力供应紧张情况汇报国家能源局,抄送东北三省一区人民政府。提出在迎峰度夏电力紧张时段,调减鲁固直流外送山东电力等意见建议。
通过充分发挥大电网省间支援和省间互济无约束的统一平衡特色,在各方的不懈努力下,平稳度过夏季负荷最高峰,成功化解东北区域有序用电和拉闸限电的风险,保证电力可靠供应。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持续跟进电煤供应、电网运行方式及电力供需形势,同东北区域电力企业凝心聚力,全力以赴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三省一区政府和国家能源局。(撰稿人:闫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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