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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并网发电厂非计划停运考核监管 着力解决电力供应紧张问题

时间:2021-11-06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为全面落实国家能源局《全力做好当前能源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东北能源监管局充分分析当前电力供需形势,针对燃煤机组事故停机频发、停机规模较大,造成的发电能力不足问题,及时印发了《关于加强并网发电厂非计划停运和安全事故事件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大考核力度,落实考核责任,明确处罚措施,全力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工作。

  一是进一步明确考核标准,加大考核力度。要求调度机构严格按照《东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从严实施非计划停运考核。针对电力保供期间,部分停运机组恢复并网不及时问题,对超计划消缺期限不能按需调启的发电机组,按照《细则》第十二条“备用机组不能按调度指令并网发电”有关要求,按额定容量每万千瓦容量扣5分执行,加大考核力度。

  二是进一步落实保供责任,告知处罚措施。调度机构和并网发电厂要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保供责任。东北能源监管局将对保供期间各省(区)非计划停运情况进行逐项筛查,对调度执行考核不到位、发电厂违背调度指令等行为,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责令整改、罚款等相应处罚。

  三是采用信用处罚手段,加大监管处罚力度。为进一步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东北能源监管局首次提出采用信用处罚手段,根据国家能源局《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清单(2018版)》(国能综发资质〔2017〕4号),按照行政处罚对应的失信行为分类,将相关违规企业报送至国家能源局“信用能源”平台,开展信用分类监管。同时,将有关处理结果在全区内进行通报,抄送国家电网公司及发电厂所属集团公司,并报告国家能源局。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密切跟踪《通知》有关要求落实情况,加强调度运行监管,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造成电力供需紧张的突出性问题,全力以赴做好电力保供工作,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撰稿人:张月明)

   


原文链接:http://dbj.nea.gov.cn/nyjg/hyjg/202111/t20211105_43178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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