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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资质许可补正时限的公告

时间:2022-03-19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各有关申请人: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流程规范》(国能发资质规[2022]3号),对申请人在办理资质许可业务时的补正期限做出如下规定:“申请人收到补正通知后20日内未补正的,申请自动终止。”同时“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也已按此规定执行。请有关申请人认真学习相关规定,依规及时提交补正材料,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江苏能源监管办

  2022年2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jsb.nea.gov.cn/news/2022-2/2022216922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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