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能源监管办与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组成工作组,共同开展电力现货规则编制工作,推进浙江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省电力公司、浙江电力交易中心、省内主要发电企业参与编制工作。
今年9月以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相继印发了《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3〕813号),要求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推动形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助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工作组以《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为基础,积极借鉴山东、山西、广东等现货市场建设先行省份经验,结合浙江实际,经过反复研究讨论,重点对现货市场构成与价格、交易组织、市场衔接机制、计量与结算、风险防控等内容作出了规范与明确,形成了《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规则(初稿)》。期间,在行业内征求了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
下一步,工作组将以召开专家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则,为浙江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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