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能源监管办组织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市场主体代表集中研讨修订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和电力辅助服务管理相关实施办法,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参加。 近年来,湖南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增长迅速,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要求,湖南将把新型储能纳入电力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明确新型储能提供辅助服务主体地位,对新型储能执行计划曲线、性能指标达标情况等进行考核。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加强新型储能并网运行管理,完善新型储能调度机制,保障新型储能合理高效利用。 湖南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和电力辅助服务管理相关实施办法以华中区域“两个细则”条款为基本遵循,充分适应湖南电力运行实际情况,将火电、水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风电、光伏、地(县)调中小水电机组、分布式光伏等类型电源全部纳入管理,为湖南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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