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召开创新监管工作启动会,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国家能源局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国家能源局关于创新开展“四个监管”工作要求,部署启动过程监管试点、穿透式监管试点以及新能源高质量消纳关键问题监管工作。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到会指导,江苏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办分管负责人主持会议。 会上,江苏能源监管办相关处室宣贯过程监管试点、穿透式监管试点以及新能源高质量消纳关键问题监管工作方案及有关要求。相关设区市发改委及能源企业代表结合能源保供、重大项目建设、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电力市场建设等情况,围绕配合做好创新监管试点工作进行交流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 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有关同志充分肯定江苏创新监管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希望全省能源行业充分认识开展创新监管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过程监管、穿透式监管各项试点任务要求,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及时总结经验成效,着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能源高质量发展贡献江苏力量。 江苏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同志在讲话中强调,在江苏开展创新监管试点是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举措,要结合实际不折不扣把试点工作要求落实好。一是充分认识开展过程监管和穿透式监管工作的重要现实作用。开展过程监管和穿透式监管试点是国家能源局赋予的使命任务,有利于保障国家能源规划政策有效落实,有利于发挥电力市场服务能源转型保供的重要作用。二是准确把握开展过程监管和穿透式监管工作的实践要求。认真落实过程监管“4+1”工作要求,持续做好能源规划执行、政策实施、重大项目建设及推进情况监管,切实履行能源保供监管职责,推动解决新能源高质量消纳“关键问题”。认真落实穿透式监管 “2+2+3”工作要求,切实发挥电力市场作用,促进电力各类市场有序衔接,强化执行成效分析,助力能源保供和绿色转型发展。三是持续抓好创新监管试点任务落实。各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和能源企业要高度重视,迅速落实试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深入开展自查,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创新监管试点工作,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江苏能源监管办相关处室,各设区市发改委,省电力公司,各发电集团江苏分(子)公司,部分独立电厂和新能源开发企业,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驻苏成品油销售和天然气销售企业,国家管网驻苏企业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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