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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安徽省2019年申报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3-13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

  按照国家能源局《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光伏工作方案》)要求,现就组织我省2019年申报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普通光伏电站(装机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就地开发、就近利用且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的户用光伏以外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必须是2019年新建项目(指2019年内已并网或承诺2019年并网的项目),其中《光伏工作方案》发布前已并网的项目须提供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时间证明。

  (二)项目具备接入和消纳条件。

  (三)项目土地(场地)建设条件落实。

  (四)项目已按规定在地方发展改革委完成备案手续。

  (五)地方政府已按国家有关文件要求落实相关支持政策。

  (六)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三、申报材料

  (一)普通光伏电站

  1.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基本情况。(可参考附件1)

  2.项目单位出具的项目拟接入系统方案。(可参考附件2)

  3.县级(含)以上政府出具支撑性文件,包括土地类型及成本、综合服务保障体系落实情况及配套支持政策。(可参考附件3)

  4.项目备案文件。

  5.项目单位对项目采用技术标准、履行环境保护和安全质量管理等情况的说明和承诺。(可参考附件4)

  6.项目申报的预期上网电价。(可参考附件5,单独报送并在省能源局组织审核时送达现场)

  (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基本情况。(可参考附件6)

  2.项目单位出具的项目拟接入系统方案。(可参考附件7)

  3.土地(场地)落实情况支持性文件。利用地面建设的项目,请提供县级(含)以上政府出具的支撑性文件,包括土地类型及成本、综合服务保障体系落实情况及配套支持政策。(可参考附件8)。依托建筑物建设的项目,提供落实场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可参考附件9)

  4.项目备案文件。

  5.项目单位对项目采用技术标准、履行环境保护和安全质量管理等情况的说明和承诺。(可参考附件10)

  6.项目申报的预期上网电价文件。(可参考附件11,单独报送并在省能源局组织审核时送达现场)

  四、申报程序

  1.组织申报。请各市发展改革委组织本地区相关项目单位开展申报,按要求及时汇总报送申报项目相关材料。

  2.接入审查。

  (1)普通光伏电站项目。请各市发展改革委汇总本地区拟申报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的电网接入系统方案,填报《××市申报国家补贴竞价光伏发电项目接入方案汇总表》(附件12),于6月20日前反馈省能源局,省能源局将统一转交省电力公司审核。省电力公司于6月26日前将每个项目的电网接入和消纳意见书面报送省能源局。

  (2)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请各市发展改革委汇总本地区拟申报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电网接入系统方案,填报《××市申报国家补贴竞价光伏发电项目接入方案汇总表》(附件12),转交市供电公司,市供电公司应及时将电网接入和消纳意见书面反馈市发展改革委。

  3.各市初审。请各市发展改革委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将通过初审的项目填报《××市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申报表》(附件13),与相关申报材料一并于6月25日前报送省能源局,逾期不再受理。其中,项目申报的预期上网电价文件无需审核报送,由企业单独封装于6月27日报送。

  4.竞价排序。请各市发展改革委组织通过初审的项目单位于6月27日上午9时前携带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参加审核,其中上网电价文件请单独封装送交至安徽省能源研究院(安徽省电力设计院,合肥市蜀山区繁华大道369号)。省能源局将现场拆封上网电价文件,并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项目,将按照国家修正后的申报补贴项目上网电价报价由低到高向国家能源局报送申报补贴项目。

  五、其他事项

  1.由于国家竞争配置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请企业按照申报时间和上报材料要求,及时准确向地方能源主管部门上报信息和申报材料。2019年国家补贴竞价上报工作将于7月1日(含)前结束,请各市务必按照本通知明确的时间要求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补贴竞价项目预期申报上网电价以0.1厘/千瓦时为最小报价单位。全额上网项目申报电价不得高于我省0.55元/千瓦时的指导价;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申报电价不得高于0.4844元/千瓦时。

  3.请省电力公司在充分考虑已并网项目和已核准项目的消纳需求基础上,在优先保障平价上网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前提下,提供全省新增光伏消纳能力分析评价意见。同时组织各市县供电公司做好各地申报项目电力接入论证工作,并协助提供《光伏工作方案》发布前已并网项目并网时间证明(附件14)。

  4.请各市发展改革委告知申报项目的项目单位及时通过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ea.gov.cn),登录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通过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信息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各项支持性文件。

   

  省能源局联系人:汪永智、曹智谋0551-62952325/62952326

  省能源研究院联系人:徐银君   0551-63678148

   

  附件:

  1.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基本情况

  2.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拟接入系统方案

  3.普通光伏电站项目落实用地等地方政府支撑性文件

  4.普通光伏电站项目采用技术标准、履行环境保护和安全质量管理等情况的说明和承诺

  5.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申报上网电价

  6.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基本情况

  7.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拟接入系统方案

  8.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落实用地等地方政府支撑性文件

  9.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场地使用权的证明

  10.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技术标准、履行环境保护和安全质量管理等情况的说明和承诺

  11.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上网电价

  12.××市申报国家补贴竞价光伏发电项目接入方案汇总表

  13.××市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价项目申报表

  14.2019年已建成并网项目并网时间证明

  

  附件下载:附件.docx


原文链接:http://fzggw.ah.gov.cn/jgsz/wgdw/snyj/zczn/115793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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