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推进煤电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结合福建实际,近期,福建能源监管办启动福建省煤电淘汰落后产能专项监管工作,成立了由办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并编制印发了专项监管工作方案。
本次监管围绕国家关于煤电淘汰落后产能政策的工作任务、政策措施和相关要求,结合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对福建省“十三五”期间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和规划建设工作进行监管,内容主要包括福建省淘汰不达标燃煤机组、年度淘汰关停目标任务、煤电项目规划建设等情况。通过专项监管督促地方能源主管部门、有关电力企业进一步压实责任,有力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促进煤电结构优化调整,规范煤电规划建设秩序,加快煤电产业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煤电行业清洁高效有序发展。
本次监管分为部署准备、自查整改、现场监管、落实整改及总结报告四个阶段,并通过与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召开座谈会的形式深化监管成效,监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监管发现的突出问题,将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最终形成监管报告并报送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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