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细则(暂行)》
政策解读
为完善辽宁省电力市场体系,丰富市场交易品种,向市场主体提供降低违约风险的有效手段,规范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制定印发了《辽宁省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细则》)。现从文件修订背景、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修订背景
根据《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2020〕889号)、《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发电权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18〕36号)、《辽宁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东北监能市场〔2021〕1号)等有关规定,在总结市场运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电力中长期交易,完善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工作,制定本《细则》。
二、主要内容
(一)第一章总则
阐述了《细则》编制依据、编制目的、交易定义、交易范围、交易原则、交易要求。
(二)第二章交易类型和周期
阐述了合同电量转让交易频次、标的范围、交易方式,并对每种交易方式进行了具体解释。
(三)第三章发电企业之间合同电量转让交易
阐述了发电企业之间合同电量转让交易要求、约束条件,鼓励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发电交易,并明确了清洁能源之间合同电量转让交易范围。
(四)第四章批发用户(售电公司)之间的合同电量转让交易
阐述了批发用户(售电公司)之间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约束条件,强调了拥有配电网的售电公司所承担的保底供电责任不因合同电量转让交易而免除。
(五)第五章交易组织
阐述了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申报确认、结果发布、合同签订、执行依据,详细介绍了双边协商、挂牌、集中竞价三种合同转让交易方式流程,并强调了挂牌和集中竞价交易同等报价下出清顺序原则。
(六)第六章结算
阐述了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受让方和出让方与电网企业价格结算规则、结算序位原则、偏差结算依据、二次转让条件,并明确了结算依据出具机构。
(七)第七章附则
阐述了合同电量转让交易信息披露原则、解释权归属、替代文件,并明确了市场主体发生争议时解决方式,以及市场主体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调查处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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