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区域外送电中长期交易办法(暂行)》
政策解读
为规范东北区域外送电中长期交易,依法维护电力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制定印发了《东北区域外送电中长期交易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现从文件修订背景、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修订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为进一步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促进节能减排,清洁能源消纳,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规范跨区域外送电能交易行为,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第一章总则。阐述了《办法》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市场成员基本权责和监管部门职责。
(二)第二章市场主体。阐述了市场主体的具体范畴、发电企业参与交易所应具备的条件。
(三)第三章交易模式。阐述了区域外送交易的主要交易品种、周期和交易方式及安全校核等,并对每种交易方式进行了具体解释。
(四)第四章交易价格。阐述了区域外送交易价格的形成方式,对交易价格的构成进行了说明。
(五)第五章信息发布与数据申报。阐述了交易前后信息发布时序,以及交易信息包括的具体内容;明确了市场主体在交易平台上如何进行数据申报。
(六)第六章交易合同及结算。阐述了交易合同的具体要求,对计量方式、结算关系、计量点进行明确,对电费结算以及偏差处理进行了说明。
(七)第七章附则。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归属、权威性和替代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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