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电力能源调研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热点话题

别被对方拿捏!上诉期必看,避免错失二审机会

时间:2026-02-02 作者:佚名 来源: 法制内参编辑部

image

“对方上诉了,我等着二审就行?”千万别大意!很多人就是被这种想法坑了,白白丧失上诉权、错失维权机会。上诉期里,对方的2个常见套路,专拿捏“不懂规则”的当事人,今天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结合《民事诉讼法》,讲透套路与应对方法,帮你守住维权底线!

一、必防!2个上诉套路,别踩坑

1. 撤诉/不交上诉费,耗光你的上诉期:对方先提交上诉状,迷惑你“等着二审”,却在上诉期最后一天撤诉,或故意不缴上诉费,导致按撤诉处理。若你没自己上诉,上诉期已过,将直接丧失上诉权,再也没法对一审判决提异议(依据:民诉法规定,上诉期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逾期未上诉视为放弃)。

2. 仅对方上诉,你的诉求不被审理:二审法院只围绕“上诉请求”审理,若只有对方上诉,法院只会审查对方的诉求。你虽能反驳,却因没提自己的上诉请求,判决没法向你期望的方向倾斜,自身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二、核心应对:主动上诉,不依赖对方

1. 不服就主动上诉:无论对方是否上诉,只要你对一审判决不满意,就必须在15天上诉期内提交上诉状、缴纳上诉费,牢牢掌握主动权,避免被对方套路牵制。

2. 双方上诉,争取全面审理:若你和对方都上诉,法院会同时审查双方的诉求,你的主张能被完整纳入审理范围,不用被动反驳,更易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判决结果。

温馨提醒:上诉期别抱侥幸

上诉权是当事人的重要救济权利,逾期未行使将无法挽回。别指望“等对方上诉”,主动上诉才是保障自身权益的关键,若不懂流程,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你有没有被上诉套路坑过?或是正纠结要不要上诉?评论区说说细节,我来帮你捋思路!

法制内参【全国法制调研中心】诚聘调研员,一起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有意请联系010-56212745。


上一篇:别忍!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二审4招精准纠错

下一篇:信访空转、敷衍应付?别再乱递材料!这样申请督办才管用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电力能源调研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电力能源调研网 dlnydy.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9160号-5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nycyzxwang@tom.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客服QQ:871104617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